Duke Yin's Technology database

公共建筑房间疏散门数量

GB 50016-2014(2018年版)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

5.5.15公共建筑内房间的疏散门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。除托儿所、幼儿园、老年人照料设施、医疗建筑、教学建筑内位于走道尽端的房间外,符合下列条件之―的房间可设置1个疏散门:

1 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或袋形走道两侧的房间,对于托儿所、幼儿园、老年人照料设施,建筑面积不大于50m2;对于医疗建筑、教学建筑,建筑面积不大于75m2;对于其他建筑或场所,建筑面积不大于120m2

2 位于走道尽端的房间,建筑面积小于50m2且疏散门的净宽虔不小于0.9m,或由房间内任一点至疏散门的直线距离不大于15m、建筑面积不大于200m2且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小于1.40m

3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内建筑面积不大于50m2且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15人的厅、室。

#

引用关闭,但你能发布评论.

评论

标注 * 的为必填项。